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征选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
设防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科研院校等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及已修订的《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为加强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以下简称超限审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原第二届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进行调整,现就征选第三届省超限审查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选的专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专业的超限审查专家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专业的专家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多项超限工程勘察设计或审查业绩;
3.有丰富的工程抗震勘察设计经验,如参加过与工程抗震相关的标准制定、有突出的成果、获奖、专利或发表过论文、专著等。
4.熟悉掌握有关计算机软件的操作使用。
二、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专家填写《海南省超限审查专家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工作单位作推荐意见并盖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送到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收信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住建厅316室,联系人:沈勋佳,联系电话:65338732),并将申请表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一份到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工程抗震办公室),邮箱:hnzjtzac@126.com。
附件:1.海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版)
2.海南省超限审查专家申请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