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3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强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源头管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23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我省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以下简称“数字化交付系统”)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检查项目通过数字化交付系统“双随机抽查”模块进行抽取,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企业。承揽工程和企业资质范围是否相符,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规定;是否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和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无障碍设施设计是否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要求;是否按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勘察设计;是否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是否严格执行我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是否提供虚假成果资料;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由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是否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工程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性、人防防护安全性实施审查;是否按规定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实施审查;是否按规定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检查方式
由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及相关审批文件进行核查。
四、检查程序
(一)资料报送。随机抽取的检查项目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工作人员告知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其中工程勘察项目对应的工程勘察企业按照《工程勘察项目提交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准备资料,务必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检查项目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资料由数字化交付系统自动获取,无需企业提交。
(二)集中检查。2023年11月底,组织专家及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及相关审批文件进行检查,形成初步检查结论,并反馈给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企业申诉。针对专家检查意见,由项目属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单位对专家检查意见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材料至省勘察设计协会进行申诉。
(四)专家复核。根据企业申诉情况,我厅再次组织专家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形成最终检查结论。
(五)通报处罚。针对此次质量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单位,由项目属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属地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罚,并给予信用扣分等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我厅有序推进检查工作,及时告知并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待企业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我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二)受检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各方责任主体因提交资料不全、不及时导致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人:勘察设计与科技处杨翰,联系电话:65352847,15808976333;
省勘察设计协会李辉,联系电话:65390492,13876027877,协会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苑路省政府住宅南区24栋6楼。
附件:1.检查项目清单
2.工程勘察项目提交材料清单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